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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之“刑执小白”的内心独白

【字号:    】        时间:2024-01-22      

  本网讯(通讯员 李小艳)2023年8月,刚休完产假回归工作的我,来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内心充满了期待与忐忑,忐忑的是新部门新工作对我来说无疑也是新的挑战;期待的是新环境新岗位能否造就一个更新的我,为我所热爱的检察工作做出新的小小贡献。趁今天这个机会,我想谈一谈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的浅浅认识与感受。

  我想从两件关于涉企社矫对象经常性跨区域活动申请的监督案件说起。其中一个案件的社矫对象周某是某公司的项目监理人,此前申请跨区域活动次数过多,且本次申请未提供佐证材料,因而未获通过。另一案件中的社矫对象蔡某系某公司总经理,申请到本市外多地区开展业务,考虑到脱管风险较大也未获批准。

  得知情况后,我们当即向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随同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走访调查,及时对二人的申请事由进行核实,准确把握审批标准,依法依规为真正需要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的涉企社矫对象开通“绿色通道”。经核实,周某申请事由真实合理,因而顺利获批;蔡某申请事由不实,且部分佐证材料涉嫌造假,研究后决定延迟办理其外出申请。

  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生存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承担着重要职责,而涉企社矫对象请假审批问题关系到相关企业能否正常开展经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看似平凡普通,却连着经济发展大局、连着民心。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配合,以公开公正的方式,携手破解社区矫正对象规范监管和相关企业正常经营之间的矛盾,为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出“检察良方”。

  刑事执行事关司法公正与权威,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仅需要保障判罚结果得到依法严格执行,还要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不因刑罚受到影响,凸显人道主义关怀。我们的工作既要有力度,让无罪之人不蒙冤屈,有罪之人罚当其过;同时也要有温度,不放弃每一个可改造的人,让每一个罪犯都能在刑罚执行中感受到司法关爱,激发内心善念原动力,让刑罚执行成为罪犯的一次救赎,促使他们积极改造,回归社会,最终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