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已过,绿色回归。近日,利川市检察院获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度“绿色单位”表彰。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守护大利之川绿水青山,为美丽利川建设筑起坚实的法治护盾;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打好环境保卫战;同时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消费,形成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强化能动履职,夯实绿色生态底色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检察履职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践行市委争当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排头兵的目标。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实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管理”生态检察模式,推行诉前修复生态从轻处罚机制。近年来,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6件,督促涉案主体恢复被毁林地、耕地200余亩,补植复绿5万余株,建立“公益保护、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积极参与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促进人工增殖放流鱼苗8000余尾;突出刑责治污,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余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20余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在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工作站”,加强跨区域协作,与接壤的重庆区县院建立生态检察协作机制。
实施绿化工程,创建绿色清洁环境
自搬迁至新址以来,一直致力于本单位环境美化工作,不断对院内树木花卉进行补植维护,截至目前,绿化面积超过4543.34平方米。
办公区及院内绿化区均实行每天一次的常规打扫,每周至少一次彻底大扫除,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
倡导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单独存放、运输,可回收垃圾再利用,有害垃圾集中存放,多方面细化举措为职工提供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全面倡导节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大力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出台多种措施抵制铺张浪费、奢靡之风,要求广大职工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自觉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
一是建立健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用餐预报名制度,按需备材,倡导职工进餐时少拿多取,光盘行动,减少浪费;二是严格规范公务车辆使用,坚持规范驾驶、按时保养、按需派车,鼓励拼车与乘坐公共交通,缩减派车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降低碳排放;三是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和领用,确保会议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充分利用OA平台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推行废纸再利用等;四是明确责任落实,倡导全院职工做到人走灯灭,公共区域分区分片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负责区域内水、电、空调等耗能物品的及时关闭。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以检察职能推进利川市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修复,继续督促全院干警树牢新发展理念,坚持节能减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绿色成为最美风景。
(张璐 田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