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丁渤)“错误婚姻登记被撤销了,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解决了这件烦心事。我们正打算看个好日子重新去登记结婚,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做生意、过日子了……”近日,利川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接到一起行政监督案件当事人徐某的来电,电话那头,徐某高兴地向承办检察官分享着喜悦。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2023年秋,徐某与妻子杨某商量着置办一处房产,房子看好后,在办理相关证件时却犯了难:杨某的身份信息与徐某所持结婚证登记信息对不上,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面对工作人员的解释,杨某后悔不已,没想到当初结婚时因未满法定结婚年龄而冒名登记的事儿,会在23年后的今天,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一筹莫展之际,徐某听朋友说可以向检察院寻求帮助,夫妻二人当即赶到利川市检察院,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提出了监督申请。
检察官走访村民核实情况
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受理徐某的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徐某出示的婚姻登记是否存在冒名登记的情况展开调查。在向市档案局、民政局调取徐某的婚姻登记档案后,检察官来到徐某、杨某所在的村委会,向熟知二人家庭情况的村干部求证核实,并组织辨认档案照片信息。同时,检察官找到当初协助杨某冒名登记的杨某娟进行谈话调查,了解冒名登记的具体情况。
经全面调查,检察官查证了杨某冒名杨某娟与徐某进行结婚登记的基本事实。结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利川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该项错误婚姻登记依法予以撤销。
2023年底,相关职能部门采纳检察建议,依法作出撤销徐某与杨某娟结婚登记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