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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画救助“同心圆”

【字号:    】        时间:2024-12-30      

  本网讯(通讯员向倩、杨皓月)“救助金收到了吧?老人家最近怎么样?”

  “收到了。目前我母亲的状态还可以,也渐渐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一切都在慢慢变好。”

  近日,利川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司法救助对象李阿姨(化名)进行回访并了解其近况。

  2008年春,本该充满希望的季节,李阿姨却不幸走失并被拐卖。直到2022年案发,李阿姨才回到故土和亲人身边。

  2023年7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利川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该拐卖妇女案时,认为被害人李阿姨的情况可能符合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重点救助条件,遂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收到救助线索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查阅案卷材料、与当地村委会及包村干部座谈、入户查看李阿姨的身体情况和生活状况,查明李阿姨系一级智力残疾,被找回后随其女儿小丽(化名)一起生活,但小丽离异,抚养的未成年人孩子也系残疾,一家人的开支全靠小丽务工维持,日子过得非常艰难。小丽家原系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被纳入脱贫监测户。结合正在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利川市检察院决定对李阿姨发放司法救助金。

  “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以及被害人家庭困难程度,单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难以达到最佳的救助效果。”承办检察官介绍,为了李阿姨一家人能有长期生活保障,该院还主动对接市民政局进行社会救助,同时积极向恩施州检察院汇报,争取上级检察机关支持,最终成功将李阿姨纳入农村低保,两级检察机关共为李阿姨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帮助这个家庭走出生活困境。

  下一步,利川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优势,切实做好司法救助这项民心工程,不断增强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