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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解案】手机上的微信号成为突破“零口供”关键

【字号:    】        时间:2024-01-31      

  本网讯(通讯员陈林、牟丹)自己吸毒又涉嫌贩卖毒品罪的洪某全程拒不认罪,为准确定罪量刑,利川市检察院通过引导侦查取证,全面梳理证据,最终精准指控犯罪。2023年10月9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十年。一审宣判后,洪某提出上诉。日前,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11月,吸食毒品的洪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然而到案后,从侦查到审查起诉环节,洪某均作无罪辩解。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洪某坚称“没有贩毒”。

  犯罪嫌疑人“零口供”,且该案案发时间较早、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洪某在交易中采取“丢包”方式贩卖毒品,不与买方直接见面。虽有多名证人均证实曾向洪某购买毒品,但洪某辩称“未使用过涉案手机、收款微信号和银行卡”。在案件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证实用于毒品交易的微信号为洪某所使用成为突破“零口供”僵局的关键。

  经仔细审查案卷,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在抓获洪某的现场扣押了两部手机,虽然洪某在被讯问时只承认使用了其中一部,但是洪某的女朋友却证实两部手机均为洪某使用。

  “洪某的女朋友作为其关系亲密者,她的证言具有高度的可信性,那么是否可以从另外一部手机中寻找突破口?”想到这里,检察官立即联系办案民警,并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对另外一部手机的电子数据进行提取。

  经核对提取的手机电子数据,检察官发现该手机上曾登录过毒品交易时使用的微信账号,且该微信账号的交易记录能够与购买毒品人员的证言相互印证。据此,案件从最初的证据不足进展到有了完整证据链条。

  逐一核查每次交易记录和每笔资金的去向后,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洪某向多人贩卖毒品总计79次18余克,查清了洪某刻意隐匿本人真实身份使用微信号联系毒品买家,并利用他人名下的银行卡收款提现,以“约点丢包自取”方式完成毒品交付的全部案件事实。

  2023年7月24日,利川市检察院以洪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