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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解案】铲除罂粟零容忍,让毒品无源无根!

【字号:    】        时间:2024-05-10      

  本网讯(通讯员苏佳、杨俊)2023年,村民吴大爷闲来无事,看着院里的一块菜地,心想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种点菜吃。种点啥好呢?吴大爷找来几粒果实,播种、浇水、施肥、栽培,经过一番侍弄,空地上长出了一片殷红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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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花和果

  2024年2月18日,公安民警在巡查中一眼认出,这片鲜花竟是毒品鸦片的前身——罂粟!于是当即将其铲除,经现场清点,共计1035株。3月15日,吴大爷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移送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来,年前某日,吴大爷在一药材基地发现两株罂粟,感觉其花型漂亮,便带回家种植。后听人说罂粟幼苗“鲜嫩味美”,这才有了采集种子大面积种植的想法。

  “罂粟花虽好看,却隐藏着罪恶。作为一种最常见的毒品原植物,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非法种植,都是法律所禁止的。罂粟幼苗更不是蔬菜,长期食用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严重时还会危及生命!”

  在检察官耐心地释法说理下,吴大爷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考虑到吴大爷犯罪情节轻微,且已年满75周岁,4月18日,利川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经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应本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对其从轻处理。

 

  4月23日,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吴大爷家中,向其普及禁毒相关法律规定,并联合派出所民警对其房前屋后和田间地头等区域进行二次排查,同时借机向周边农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知识,鼓励大家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线索,携手共筑禁毒铲毒的第一道防线,让“毒源”无地生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发现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私自种植罂粟系违法行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如果发现身边有人非法种植、销售罂粟,请第一时间举报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