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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加油点安全隐患该谁管?在公开听证中达成共识

【字号:    】        时间:2021-03-08      

  

  图为听证会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玲 方勖平)3月5日,恩施州检察院就利川市应急管理局对“元宝加油点”安全生产隐患未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洲蓉、利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洪超、市编办副主任廖春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郜芙蓉、人民监督员陈大平等5人担任听证员。

  2019年10月26日,利川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利川市“元宝加油点”地处元堡乡集镇主街居民聚居区,加油场所内摆放有农膜、塑料制品等易燃物,且与设有天然气烤火炉的生活场所相连,不符合安全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该院遂向利川市应急管理局等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但利川市应急管理局在检察建议回复中称,零号柴油未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不属于其直接监管,因此仅将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交由市科信局办理,市科信局虽采取了相应措施,但“元宝加油点”的安全生产隐患至今未彻底消除。
  为进一步厘清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职责、解决相关实质争议,体现公开公正,恩施州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就该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当面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
  
  图为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元宝加油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违法事实,出示了利川市应急管理局未依法履职的相关证据,并进行了释法说理。利川市应急管理局、市科信局和相关主体单位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作了说明,均认为随着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废止,相关监督管理职责不够明确。5位听证员围绕本案安全生产领域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和行业监督职责、危险化学品划分等争议焦点一一向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具体提问和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听证意见,认为利川市应急管理局对利川市“元宝加油点”的违法行为确有监督管理职责,但综合考虑机构改革中人财物跟进缓慢、经营主体全面清理尚需时日等难题,希望检察机关给利川市应急管理局一个月整改期限,暂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图为5位听证员

  利川市应急管理局发表了陈述意见,表示通过公开听证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明晰了自身行政管理职责、认识到了自身履职短板,也充分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履职中的公平公正,同时,承诺将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彻底消除“元宝加油点”安全生产隐患,并举一反三,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省人大代表杨镇全、李伟作了精彩点评,表示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值得肯定。

   

  图为恩施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詹晓红

  恩施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詹晓红在听证会上强调,举行此次听证的目的是要行政机关知责、履责、尽责,以本案为鉴,自觉将公益保护的存在感和回应度、认同感和适应度、期待感和实现度体现出来,依法、及时、全面地履行监管职责,“以点带面”,排除农村所有安全隐患,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添彩。

  据此,检察机关将会在充分采纳听证员意见基础上,暂不对该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视限期整改情况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