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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那么小,不能没了家!”

【字号:    】        时间:2023-10-20      

  本网讯(通讯员 邱仪、丁渤)“现在好了,小孙孙终于有个家了,我也安心了。以前每次看到小孙孙一个人上下学,别家娃儿都有父母接送,我就忍不住偷偷抹眼泪。我年纪大了,她还那么小,不能没有家啊……”

  说话的老人是案件当事人小芮的奶奶刘阿婆。而当检察官第一次来到小芮家时,刘阿婆正在洗衣服,小芮趴在门口的一张小桌板上写着作业。尽管在到来之前对小芮家的情况有所了解,但眼前的画面,仍不免让检察官心头一酸。

变更监护人,实为无奈之举 

  事情要从这次家访的一周前说起。7月4日,利川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刘阿婆与女儿胡某的支持起诉申请,想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将时年九岁的孙女小芮的监护人由其生母何某变更为姑姑胡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当父母离世或者不具备监护能力时,可变更监护人。

  既然小芮此前由其生母担任监护人,为何小芮奶奶与姑姑又会提出变更监护人的申请呢?申请中提到的“生母何某”人在何处?小芮的家庭环境到底是怎样的?

  7月11日,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检察官来到小芮住所地村委会,向村里的干部了解情况。

检察官向村委干部了解情况

  “孩子可怜呐,从小就患有智力残疾,母亲在她三岁时离家出走,至今没有消息,今年初父亲又因病去世了,如今跟着年迈的奶奶,祖孙俩相依为命……”

  村书记的话,让检察官不禁为小芮祖孙俩担忧起来。两人的生活有保障吗?小芮作为适龄儿童,能正常读书学习吗?根据村书记的指引,检察官又前往小芮就读的小学,向校长、老师了解小芮的学习生活情况。

  据了解,小芮的母亲从来没在学校出现过;相反,是姑姑胡某一直在负责接送小芮上下学,把小芮照料得很好。检察官悬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重新审视奶奶刘阿婆与姑姑胡某的申请,一个想法在检察官心中慢慢明晰起来。

事关重大,必须认真对待 

  既然小芮的生母出走多年杳无音信,一直怠于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未实际履行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确实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一直照顾小芮学习生活的姑姑胡某,无疑是“最有利原则”下的最佳人选,根据胡某的申请其本人也愿意担任小芮的监护人。但胡某适合担当这一角色吗?小芮本人又是否愿意呢?事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必须认真对待。

  7月14日,检察官来到小芮姑姑胡某家中,先后同胡某及周围邻居展开谈话,从中了解到,自年初小芮父亲去世之后,因奶奶年迈精力不济,胡某便将小芮接到自家生活。在姑姑的悉心照料下,小芮慢慢从家庭变故中走出来,笑容也多了起来,周围邻居都看在眼里。

  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因小芮是未成年人,对姑姑来说,在为小芮办理很多事情上,“监护人身份”一直是个坎儿。谈到为小芮另行指定监护人,姑姑胡某表示愿意承担起这份责任。

  “我喜欢和姑姑在一起......”

  当检察官问起小芮是否愿意与姑姑一起生活,小芮开心地笑了起来,拿起笔在调查笔录上端端正正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在小芮的认知里,还没有“监护人”的概念,但脸上的笑容已经给出了答案。

支持起诉,为她找个温暖的家 

  经过前期的深入调查,检察官对小芮的家庭生活情况已经有了全面的了解。解决监护人变更问题,送小芮重回家庭港湾,刻不容缓。

  8月,检察官请来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共商共议小芮监护人变更问题。

  “小芮的遭遇让人同情,小芮的处境令人担忧。感谢检察机关所做的细致工作,这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好事,我们都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撤销何某的监护资格,指定胡某作为小芮的监护人。”会上,人民监督员动情地说道。

  会后,检察官立即向市法院制发了《支持起诉书》,详细论证了变更小芮监护人为其姑姑胡某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9月,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撤销何某监护资格,指定胡某作为小芮的监护人。

  近日,法院判决书送到了小芮奶奶刘阿婆和姑姑胡某的手中,刘阿婆再次流下了泪水。不同于上次的揪心,检察官感受到的,是欣慰、喜悦,还有不论什么困难都浇不灭的,一种生活的希望。

  “把群众装在心里”,短短几个字的背后,有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这,考验的是检察人为民司法的责任与担当。利川市检察院将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用慎始如终的坚定履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助力共建美好幸福生活。

  (注:文中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