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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千里,纠正三十多年前的错误婚姻登记

【字号:    】        时间:2024-07-11      

  本网讯(通讯员 丁渤)“我们收到了民政局寄来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现在已经重新领了结婚证,相关补助也收到了,谢谢你们。”近日,远在江苏的谭某香给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感谢他们奔赴千里办理一起冒名婚姻登记案件,解决了长期困扰她的烦恼。

  2023年底,利川市检察院收到了一份来自江苏的监督申请书,申请人谭某香在申请书中介绍起了她的经历……

  1990年,谭某香与男友董某某在利川市登记结婚后就到江苏省做起了生意,举家定居在江苏省常州市,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国家对农村户籍的“双女户”有经济支持、教育优惠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补贴。2023年秋,夫妻二人知晓后便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双女户”家庭认证,办理过程中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结婚登记的女方信息与谭某香本人信息不一致,不符合认证办理条件。多方求助无果后,谭某香决定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事情的根源还要回到两人结婚登记那一年,谭某香在与董某某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于是冒用了姐姐谭某菊的身份信息与男友领取了结婚证。

  检察官根据谭某香反映的情况,到利川市民政局和市档案局调取了谭某香的结婚登记档案和户籍资料,并前往谭某香和董某某的户籍所在地,走访了熟悉二人家庭情况的村委会干部、亲属和邻居,全面核实情况。

  掌握了基本情况后,检察官又与谭某香联系了解到,谭某香与董某某在江苏忙于经营生意,近期无法抽出时间回到利川配合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婚姻关系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为确保撤销婚姻请求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找到当事人本人。”检察官想到。

 

  检察官与助理来到当事人家中调查

  今年1月,检察官决定亲自赶往江苏,一场跨越1300多公里的纠错之旅随即展开。到达谭某香与董某某在江苏常州的家后,检察官组织谭某香、董某某以及被冒用身份信息的谭某菊对结婚登记档案中的照片和签名予以辨认,形成详细的调查笔录,确保相关当事人对撤销该婚姻登记无异议。

  2月27日,确认了该案中冒名登记婚姻的事实后,利川市检察院向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一个月后,利川市民政局回函称,已采纳了检察建议,撤销了错误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