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皓月)“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既是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彰显社会责任的实践和锻炼,作为律师,我们义不容辞,全力支持配合。”12月6日,利川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参加活动的律师代表对此充满期待。
《实施细则》共十八条,规定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原则、适用范围和工作流程,并明确了各部门在保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职责。
根据《实施细则》,市司法局建立律师工作库,市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告知或建议信访人可申请律师参与接待和公开听证、对案件进行评析、代理控告申诉案件,帮助信访人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了解诉讼程序、理解法律文书,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对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信访人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实施细则》强调,律师以“独立第三人”身份,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准确分析信访诉求,耐心释法析理,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做到依法、客观、公正。市检察院应当为律师阅卷、咨询了解案情等合理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律师人身安全。
下一步,利川市检察院将与市司法局协同做好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提供支持、创造条件,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