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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老百姓的“看病钱”

【字号:    】        时间:2025-03-06      

  本网讯(通讯员 丁渤)“村委会已经将医保基金垫付的部分退回了,我们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安全管理,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近日,利川市检察院收到了来自相关行政部门的反馈信息。

  2019年,傅某在某村委会旧房拆迁工程中不慎受伤,经医疗救治后康复,出院时通过医保报销了7600余元医疗费。随后,傅某以侵权纠纷将该村委会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村委会需对傅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然而,傅某起诉时主张的医疗费系扣除医保基金统筹报销后自己承担的部分,导致本应由村委会承担的6000余元医疗费仍由医保基金“买单”。

  2024年11月,利川市检察院运用“第三人侵权致人损害违规报销医保”法律监督模型进行大数据比对时发现该案线索。

  “根据法律规定,因他人侵权行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应由侵权人承担,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该院经审查后认为,傅某所报销医疗费中的部分费用(应由村委会承担80%的责任)不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已报销的部分应当退缴有关部门。

  为此,利川市检察院迅速启动监督程序。办案检察官调取了法院诉讼卷宗、医保报销凭证等证据,核实侵权责任和医保支付的界限,核算医疗保险基金流失金额。

  随后,该院就医保基金支付管理存在的问题,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追缴流失资金,并加强医保报销检查监督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对相关费用进行调查核实,致函该村委会退回医保基金垫付的6000余元医疗费用。同时,要求全市范围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细化意外伤害患者首次病程记录,为意外伤害核查提供准确一手依据。加强全流程监管,依托“警医保”实时分析各职能部门上传的数据,优化医保报销审核流程,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医保基金是公共资源,一分一厘都不容侵占,一定要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承办检察官表示,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的联系,促进医保基金依法规范使用,切实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