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牟丹、王晶)“无异议”“我自愿认罪认罚”,5月8日上午,利川市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被告人周某在庭审中不断重复着这两句话,一起涉及多笔事实且金额达49.5万元的诈骗案,全程不到一小时便“丝滑”结束。然而,在检察官首次讯问周某时,过程却并不顺利。
2024年4月至10月,周某冒充是某领导亲属,并称自家有大型企业,借钱购买高品质服装装扮自己,对外营造“富家女”人设获得他人信任,随后便以楼盘开发商系自己亲戚,能拿到低价房源或有还建房低价出售等事由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49.5万元。
2025年1月15日,该案由公安机关向利川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对周某进行首次讯问时,周某坚持称“我是找他们借钱”“这是民间借贷纠纷,不是诈骗”……进行辩解,为了印证自己辩解的合情合理,甚至编造一些不存在的人和事,讯问持续了将近两小时,一度陷入僵局。
针对周某的辩解,检察官进行详细记录,及时找准辩解内容与案件客观证据相关联的破绽,再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以及在案的言词证据进行对比,一对一让周某解释。
“你说是借钱,那为何没有欠条?聊天记录里也没有提到‘借’”“转账记录显示你多次向一家服装店进行大额转账,但你的收入来源并不固定,如何支撑你的高额消费?”周某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后就不再针锋相对地辩解,而是保持沉默。检察官趁机停止讯问,对周某进行释法说理,眼看周某的心理防线有了突破,检察官趁热打铁,向其讲述被害人和周某孩子的近况。终于,在检察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下,周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讯问也是一场心理战。涉案金额大的诈骗案嫌疑人往往都怀有侥幸心理,习惯性把假话说得像真的,不认为自己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常常辩解为民事纠纷。我们需要通过客观证据以及其他证据去证明他非法占有的目的,从而击破他的心理防线,再找准时机释法说理,让嫌疑人心服口服。”在对周某诈骗案进行复盘时,承办检察官总结道。
讯问必须时刻绷紧脑子里的一根弦,才能及时发觉异常,然后精准出击,哪怕只是一起“小案”。
在该院办理的一起开设赌场案中,承办检察官在对犯罪嫌疑人向某某进行讯问时,发现向某某虽然承认自己是赌场老板,能流畅说出赌场的获利方式,但对赌场的管理如房租、水电使用、赌客来源等情况并不熟悉,且不断追问检察官能否对自己作不起诉处理。察觉有异的检察官先是对向某某解释,由于向某某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此次再犯罪不宜作不起诉处理,随后又对向某某深入释法说理,最终,向某某卸下心理包袱,说出了自己“顶包”的事实。
“只要愿意沟通就有机会,如果遇上沉默以对,坚持不张口、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换个角度交流,说不定‘拉家常’更有效,能让嫌疑人主动开口。”检察官讲述办案心得。
在该院办理的另一起涉案金额70余万元的诈骗案中,嫌疑人谭某某坚持自己的逻辑不认罪,承办检察官前两次讯问都无功而返。第三次讯问时,检察官放下纸笔不再记录,同谭某某“拉家常”近3小时。在交流中,谭某某讲述了他的成长过程、工作和生活状况,家庭收入和日常消费等情况。检察官则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还告知他被害人因被骗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难的状况。等到再次讯问时,谭某某放下心结,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最终,谭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从厘清真相、打开“心结”到案结事了,像这样的办案过程,利川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每天都在重复着,他们说:“这是我们办案人的基本责任,通过纾‘法结’解‘心结’,既能提高办案质效,又能让受损的社会关系得以较好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