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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绿山水间跃动“检察蓝”

【字号:    】        时间:2023-10-09      

  巍峨高山、浩荡江河、神秘林海、幽静湿地、有利之川……4606平方公里的画布上,神奇的大自然给利川描绘出了丰满而美丽的画卷。

  “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中国凉爽之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利川正迎着新时代的东风走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如何为服务保障利川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法治之力,利川市检察院正走在探索实践的路上,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作为,展现担当,构筑清江流域综合治理“有机体”,持续擦亮“凉城利川”的旅游名片。 

  治山:荒山复绿,壮流域之“骨” 

  齐岳山上,山巅风景独好,然而有一座灰岩矿厂荒废已久,采矿留下的“累累山痕”格外刺眼。 

  利川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矿藏资源丰富,但在开发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矿山地质和生态环境问题。在矿山治理进程中,利川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柔性”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强化检察监督刚性,推动涉案企业在被毁草地和林地回填矿坑、覆土复绿、恢复植被,助力生态环境长效发展。 

  “利川屋脊”——寒池山,最高海拔超过2000米,是湖北省为数不多的高山湿地。利川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寒池山上矿业公司损毁林地、耕地案中,省州市三级联动,促成涉案企业投入147.84万元用于矿区整治。该院还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在利川市开展“矿山治理”专项整治,对19家非煤矿山公司一一排查,对2家矿山公司开展生态修复,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154亩。 

 

矿山修复后(左)与修复前(右)对比

  治山,让荒山复绿,还要拆除违建,迎自然回归。该院在办理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占地案中,监督一起因逾期举证被撤销的行政处罚重启,最终促使案件进入强制执行,违建钢棚被拆除。此案正是该院服务保障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的生动实践。 

  从齐岳山到寒池山,再到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持续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在助力大美利川建设中,总能看到检察身影。 

  治水:清水奔流,净流域之“脉” 

  清江发源于齐岳山,穿过连绵山峦,向东奔流八百里汇入长江。 

  保持江水清澈,源头治理不可忽视。2022年12月,利川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距离清江源5公里左右的下游河道内,有一条约2公里长的“有色带”。经走访核实,附近一座煤矿因污水处理系统有问题导致含有大量铁硫物质的废水处理不彻底便排入清江。“我们立即组织召开诉前专题会议,与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磋商,还有环保方面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推动‘有色带’根治。”检察官表示,在利川市检察院、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当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此处河道中的有色污染已得到治理,水质已恢复,后续污水经处理达标才排放。 

“有色带”治理后(左)与治理前(右)对比

  为持续做好跟进监督,该院创立“公告牌”制度,在偏远案发地设立公益保护公告牌,发动周边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全过程监督办案。通过公告牌,该院直接收到了群众提供的磨刀溪河岸渣土有垮塌致河道堵塞的风险提示,后立即与当地相关单位取得联系,督促相关单位及风险点河段“河长”迅速履职,维护水环境安全。 

  利川是清江、郁江、磨刀溪、毛坝河、梅子水等五大水系发源地,作为扼守着上游生态屏障第一道关口,守护流域水安全、水环境安全,该院在一次次治水中展现着源头担当。 

  治地:耕地复垦,固流域之“肌” 

  秋高气爽,利川大地上一派丰收景象。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守牢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利川市检察院全面发力。 

  2016年,某工程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占用附近村集体土地修建办公用房、棚房、加油站等,涉及耕地6700平方米。该院在办理此案时发现,相关行政机关针对此违法行为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涉案土地依旧未得到整改。面对7年难以恢复的耕地破坏问题,“我们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又牵头召开圆桌会,基于达成的共识一起约谈公司代理人,几经三番,终于促使公司主动拆除了违法建筑并履行复耕义务。”据承办检察官介绍,6700平方米土地实现复垦后已有农作物收获。

 

土地修复后(左)与修复前(右)对比

  为凝聚耕地保护合力,该院还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方案》,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耕地保护”小专项活动,以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为重点,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目前共督促保护耕地面积近万平方米。 

  治理:生态补偿,护流域之“灵” 

  峰峦叠翠一色新,鸟语花香沁心脾。地处清江上游流域的利川市,森林覆盖率达68%以上,栖息着370多种野生动物,更有“植物活化石”——水杉原生母树。在这里,每一滴翠绿都不会被辜负。生态补偿,赋予这片流域更多生机。 

  2022年5月,颜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且未征得承包经营者同意的情况下,盗伐林木22株。利川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经公告后无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进行生态修复赔偿,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颜某补种违法所得同价值的林木。今年2月,在该院和市法院联合监督下,颜某在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种下雪松。 

  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赔偿类案件过程中,该院通过总结经验做法,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综合类检察建议;打好“刑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组合拳,引导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人自觉进行生态补偿,并将这一情节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纳入量刑建议,修复受损生态环境。2022年以来,已收缴生态赔偿金14万元,补植复绿600多株,增殖放流1万余尾。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过程快、发现难的问题,该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证据指引》,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实现快打击、早修复,提升办案质效。 

  山水之间转身即是发展前沿,未来的利川,更有好风光。 

  践行“两山”理念,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护大美利川,让山水相依、百姓安居,虫鸣鸟叫、鱼翔浅底,繁星点点、生活安然,利川检察人永远在路上。

  (通讯员 牟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