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娅)【编者按】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利川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围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犯罪,推动形成更加安全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买的放心。
“当时看起来很‘漂亮’,谁知道买回家吃起来一点牛肉味儿都没有,原来果真买到了‘假牛肉’,多亏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不然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要上当!”在近日的一次办案回访中,受害人李女士向利川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控诉道。
原来,自2022年5月起,犯罪嫌疑人陈某、胡某二人从外地购来以猪肉冒充的“假牛肉”,定点销售给市区某餐饮经营者。以赖某为代表的多家餐饮经营者明知从陈某、胡某处购买的“假牛肉”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系“问题牛肉”,为谋取利益仍将其销售给广大消费者。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该案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遂将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
“我们审查后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监管缺位的情形,涉案多家餐饮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未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我们对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案件承办检察官周卫国介绍道。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但由于刑事案件仍在审查起诉阶段,行政机关未能及时对涉案餐饮经营者进行处理。了解到问题整改的症结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主动对接刑事检察部门,了解刑事案件办理进度,将相关线索及文书转交给行政机关,督促其积极整改。
“问题牛肉”是否得到彻底解决?肉类食品安全如何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是否得到保护?带着这些疑问,该院于近日开展“回头看”活动。
“根据转交的线索和相关材料,我们对本次涉案的多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立案,目前已立案十余起。针对肉类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进一步开展了打击肉类及肉制品违法行为专项食品监督行动,共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4923户次,抽检肉类、肉制品及副产品42批次,办结案件207件,罚没金额147.32万元。同时向全市餐饮经营者下发通知,要求在购买肉类及肉制品时应附带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明确开展常态化抽检,加强源头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回复道。
该案是利川市检察院坚持能动一体履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次生动实践。近年来,该院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保护领域案件38件,从办理全国首例十倍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到常态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公益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永远处于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