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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里描新绿,公益诉讼守青山

【字号:    】        时间:2024-03-12      

  本网讯(通讯员 谭娅)春风十里,“植”此青绿。3月12日,利川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再次来到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开展涉案被告人生态修复补植复绿暨植树节公益活动。

  2023年9月,被告人余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向村民李某、田某购买林木,共计采伐柳杉63株,经鉴定,活立木蓄积共计39.852立方米。该案移送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涉及的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2024年1月,该院经公告后确认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便由该院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余某补种相应价值的树木进行生态修复赔偿。

  望着河畔的一株株雪松,该院公益诉讼中心负责人黄剑雄欣慰地介绍道:“自确定建立生态修复基地以来,我们已监督涉案人在此基地种植林木3000余株,生态修复赔偿金约16.8万元。多次‘回头看’发现,林木生长态势良好,生态修复效果较好。”

  该案是利川市检察院在办案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地处清江源,守护一江清水永续东流是利川检察应尽的职责。

  自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以来,该院建立健全生态修复补偿从轻处罚、一体化履职等机制,在“治罪”的同时更注重“治理”,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发力,致力于实现由普通治罪到全面治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