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玲)利川市地处鄂西边陲,属云贵高原东北延伸部分,位于巫山余脉与武陵山北上余支的交汇部,境内山地、峡谷、丘陵、山间盆地及河谷平川相互交错,森林资源丰富,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八百里清江亦发源于此。近年来,利川市检察院切实担负“源头”使命,深耕每一个涉生态环境资源小案,致力守护辖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夯实绿色发展根基。
引导+协作,做到犯罪打击有力
加强涉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引导侦查工作,尤其是对案件管辖、涉非法采矿采砂数额认定、共犯打击等方面加强引导,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用实用足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协作机制,积极构筑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办理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证据指引》,从确定犯罪嫌疑人及到案经过、查证犯罪事实、证据充分性及排他性说明、涉案罪名等六大方面对证据收集作出详细指引。
今年以来,介入侦查相关案件11件,退回补充侦查率比去年下降40%,有效提升侦办质效。在办理唐某某等12人非法狩猎案时,因该案涉野生动物数量大,且涉及猎捕、运输、销售等多环节多地域,该院主动提前介入,从运输方式、行动路径、销赃去向等12个方面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证据,最终以准确的罪名实现“全链条”精准打击。
赔偿+修复,做到恢复治理有果
深入贯彻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治制度,以司法手段促进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积极探索破坏生态环境类轻罪案件治理模式,综合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不起诉+N(生态修复/公益服务/公开训诫/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模式,在依法打击的同时,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有效监管下逐步恢复。
2023年以来,在该院的组织下,共计开展补植复绿722株、增殖放流4万余尾鱼苗。在办理李某、钟某非法运输陆生野生动物案过程中,因犯罪情节轻微拟宣告不起诉时,要求2人开展巡山护林社会公益服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听证对其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并向林业部门制发建议对2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治罪+治理,做到源头管控有效
为切实发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应,该院持续推进将涉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公开训诫、公开听证、公开庭审搬到案发现场,开展以案释法,引导村民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法治意识。
加强类案分析,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做好源头防范治理。在梳理近年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发现行政主管部门还存在监管和宣传上的盲区,遂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从加强执法检查、深入推进普法、实现常态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相关单位迅速行动开展系统宣传,在重点河段、重点部位设置30块户外宣传牌,发放“依法治渔,保护生态”宣传资料3万余份,与比邻县市签订跨界水域共管协议,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等,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打击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