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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分享·大感悟 | 用微光去照亮更多人

【字号:    】        时间:2022-08-03      

  刚上大学时,老师问我们选择法学专业的初心是什么,我当时思索片刻就回答说:“我要用法律捍卫社会的公正。”

  时光荏苒,今天的我已在检察院工作近三年。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作为检察事业的传承人,我们青年检察干警要始终坚守从检初心。如果今天有人问我选择这份职业的初心是什么,那我的答案是:用我的微光去照亮更多人!

  很多人终其一生可能都不会与检察院有交集,而那仅有的一两次接触可能就与你我有关。是啊,我们每个人都是检察形象的代表,或许每天的工作繁杂、琐碎,但是对于人民群众来说,这也许就是他们人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有人说,法律人的信仰之一是用一颗柔软的心永远愿意去相信人性本善。

  刚进检察院时,我在未检办工作,工作内容大多与孩子有关,包括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心理疏导等。当时,我写了一篇以“法在我心中”为题的文章,我在文中写道:“刚到未检看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讯问方式——在了解完案情后,给他释法说理、进行心理疏导,并鼓励其好好生活。”虽然事实告诉我这种“多说两句”的方式并不能百分百地预防再次犯罪,但是我始终坚持初心,始终愿意去相信人性本善。

  在我们刚刚办理的一起诈骗案里,被告人是一名00后,因一时糊涂竟冒充警察以“赊”为名在本市多家便利店骗取香烟,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审查起诉阶段提审时,了解案情后我便想和他“多说两句”,随后我和他聊了他的成长经历、与父母相处的情况以及曾经从事过的工作等。我们依法办理这个案件让他得到公正判决,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我们同时也要考虑他服刑完毕后会有怎样的未来,如何以我们的努力最大程度减少他再犯的可能性。当然,这样办理一个案件花的时间肯定会更长,但是我始终相信微光的力量,哪怕是一丁点光,但总是会亮的。

  现在检察机关十分重视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各大报刊、媒体及微信公众号时常发布“以案说法”、“检察官普法”的内容,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去提醒大家哪些事做不得,怎样去识别陷阱,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们前段时间撰写了一篇名叫“夜行侠的启示录”的宣传文章,说的是刘某的三轮摩托车被盗后报警,但迟迟没有回音,后来竟然去偷了别人的摩托车。试想,如果一个人也和刘某有着一样荒谬的想法,在手机上看了这篇文章后便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便达到了我们想要的宣传效果。

  我们院拍摄了一部有关禁毒宣传的微电影,提醒公众勿把罂粟当菜吃,远离毒品,很多人看到后不再私自种植罂粟,这就起到了警示和宣传效果。这也是微光,慢慢地就会照亮很多人。

  微光虽有限,汇聚成星河,希望我们都不要忘了从检初心,一起用微光,去照亮更多、更多的人。(吕金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