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 朱晓珊)
修 复
办公桌上的卷宗换了一摞又一摞,十二载民行检察路,变的是案情,不变的是在法理与事实间探寻履职价值的执着。“修复”二字,从模糊概念到清晰践行,从个案纠错到系统治理,逐步成为我履职办案的鲜明主线。
初识:在证据迷宫里找标尺
初涉民行检察时,将“修复”等同于“纠错”。
在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中,上千条资金流水交织成一片数据迷宫。我沉下心来,将精力集中在法条与证据的精准对应上,逐笔梳理流向,绘制可视化图表,用严密的逻辑链条撕开了当事人精心编织的谎言。当检察监督最终促成法院再审改判,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时,我曾笃定地认为,通过刚性监督纠正错误裁判,让司法秩序回归正轨,便是“修复”的全部。
那时,“建议予以纠正”就是我履职的终点。
再悟:在胜诉判决后听回响
然而,一起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案件,改变了我的认识。
面对老文和数十名工友期盼的眼神,那张薄薄的工资欠条显得格外沉重。我意识到,如果仅仅发出一纸支持起诉书,即便法院作出了胜诉判决,若执行不到位,也不过是一张无法兑现的“法律白条”。真正的“修复”,必须穿透纸面胜诉权,回应群众的实际困难。我们主动对接法院,打通维权堵点,全程跟进诉讼与执行环节,直到工友们拿到血汗钱。
这份体会在办理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时得到进一步印证。撤销失职监护人资格只是法律层面的“止损”,协同民政、教育等部门落实孩子的后续生活保障与抚养费,才是对受损权益的完整“修复”。这让我明白,要修复的不仅是失衡的法律关系,更是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深耕:在个案之外触脉络
随着办案经验的积累,我对“修复”的理解再次深入。
在办理涉电缆盗窃衍生的废品收购行业监督案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挖个案背后的行业监管漏洞,通过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制度,从源头上堵塞销赃渠道。
在那起长达七年的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面对耕地保护与民营企业生存的双重压力,依托公开听证平台,联合多方力量,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最终,企业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并完成土地复垦。这不仅是生态的修复,更是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此时的“修复”,已从个案办理延伸到类案治理,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
时代日日新,青年常为新。我将始终坚守民行检察履职初心,把“修复”理念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用心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在平凡岗位上守护公平正义,践行新时代检察职责。
本网讯(通讯员 朱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