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殷钊)为深入贯彻全省检察机关出庭公诉案件评议工作部署,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切实提升出庭公诉能力,10月13日至14日,湖北省检察院第四评议组赴利川市,针对利川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恩施州检察院、利川市检察院刑事检察条线业务骨干参加观摩评议,2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与评议。
在两起案件的庭审现场,公诉人在讯问环节精准讯问、重点突出、环环相扣,牢牢把握指控主线,使案件事实被层层拨开;举证环节,按照证据种类,分组举证、质证,并运用多媒体同步展示,全面、清晰地展示证据材料,实现犯罪事实的可视化呈现与精准指控;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指控事实,从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观点鲜明、直击要害,并围绕控辩争议焦点逐一有力回应,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法庭教育阶段,在深入剖析犯罪根源的基础上,对被告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实现法理和情理的有机统一。
在随后召开的评议会上,与会人员立足庭审实质化要求,围绕公诉人庭前预判精准度、法庭讯问针对性、举证质证逻辑性、应对辩护意见灵活性等维度,进行了“复盘推演”式的全面评议。
“本次听庭评议活动准备充分、程序规范、释法到位、效果良好,有力指控了犯罪。”“庭审中公诉人表现优秀,基本功扎实,表达能力强。案件审查细致,展现了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和出庭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人民监督员孙辉和张亚表示。
“审查细致全面有深度,出庭扎实灵活有力度,做到指控犯罪有理有据、法庭调查有张有弛、控辩交锋有礼有节。”“从起诉书宣读,到法庭调查有针对的讯问,再到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意见逐一回应,此次庭审准备充分、完整流畅、说理详实。”评议会上,省检察院第四评议组成员、全省优秀公诉人李昱、熊瑛化身“质检员”和“教练员”,结合庭审实况,在肯定公诉人表现的同时,也聚焦实战需求,分别从法律文书撰写、讯问询问技巧、举证质证策略、庭审应变能力等多个维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本次评议的案件,对抗性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法庭配合良好,指控有力,也展现了公诉人良好的精神风貌。”评议组组长、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王志云表示,庭审评议意义重大,是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实战锻炼检察队伍的重要契机。此次评议通过看、听、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既看庭审表现,也审查法律文书,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出庭能力。王志云还针对文书制作、讯问技巧、公诉意见发表、临场应变、出庭礼仪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晓为表示,此次庭审评议活动既是一次展示的机会,更是一次学习的机会,要全面系统梳理总结评议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制作“错题本”,对出庭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反思整改,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出庭能力建设。
下一步,利川市检察院将通过持续开展出庭评议、审查报告质量检查等活动,强基础,练本领,提质效,不断提升出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