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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有宝藏,出钱就能分?诈骗!

【字号:    】        时间:2025-08-12      

  本网讯(通讯员水美鑫、牟丹)他们谎称山上有历史遗留下来的丰富宝藏,只要给“守宝人”一些生活费就能参与分财宝,以此骗取老人。近日,经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屈某、彭某某刑罚,并处罚金。

  2015年,屈某找到彭某某,合计以历史宝藏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并伪造了一份关于发放扶贫款通知的文件。随后,二人找到彭某某熟识的老人廖某某,向其出示文件后,谎称某座山上有大量历史遗留的宝藏,由专人看守,只有屈某上山才能见到,承诺只要廖某某为这些“守宝人”提供生活费,就能得到丰厚报酬。为让骗局更神秘,屈某还叮嘱廖某某对宝藏的事保密。

  眼看是熟人介绍,又见屈某说得“有鼻子有眼”,廖某某便信以为真,此后每次见到彭某某时都给他几百元到1千元不等的现金,还将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保卡都拿给了彭某某。

  几年过去,曾经承诺的“丰厚报酬”一直没影儿。2023年,廖某某的家人找到彭某某要求还钱,彭某某再次以伪造的文件推脱。直到2024年2月,约定还钱的时间已到,彭某某却一直没有动静,还谎称屈某在山上,暂时拿不出钱。然而,廖某某回家后被同村人告知在街上看见过屈某,由此发现自己被骗,遂报警。至此,彭某某已从廖某某处共计骗取6.1万元。

  经查,屈某与彭某某还从另一被害老人处骗取5千元。案发后,屈某与彭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还了被害人的诈骗钱财。2024年12月,利川市检察院以屈某、彭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闭塞、善良轻信等特点实施诈骗。如果遇到有人声称有轻松获利的 “好事”,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他人承诺,更不要随意将自己的身份证、社保卡等重要证件交给他人。天上不会掉馅饼,守护好自己的 “钱袋子”,才能安享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