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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金融安全防线,解锁法治“守护密钥”

【字号:    】        时间:2026-06-25      

  

(图为检察干警走进校园开展反电诈法治宣传。)

  本网讯(通讯员 殷钊)近日,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普法宣传,将金融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近年来,面对金融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手段隐蔽化、涉案金额大等特点,该院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依法从严惩治金融违法行为,促进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持续筑牢金融风险防控堤坝。

  完善证据链条,精准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为迷惑大众,不法分子虚构种养殖项目,通过开展宣讲活动、赠送礼品、组织免费旅游来招揽投资人,并伪造了投资协议和股权证书,营造项目盈利可靠的假象。为规避监管,资金收取刻意使用私人转账、现金交易等方式。然而,项目全程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兑付收益全部依靠“募新还旧”,这是典型的“庞氏骗局”。

  近日,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属于此类“庞氏骗局”的集资诈骗案。李某等人假借种养殖经营名义,推出高额返利投资模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依靠“以新偿旧”支付收益。

  2017年以来,该团伙设置投资规则,会员入会投入1万元本金并缴纳500元会费,便可获得长期高额返利,回报率远高于正常市场水平,以此吸引大量群众参与投资。因无实际经营,资金链断裂后,众多投资人遭受财产损失,严重扰乱了市场金融秩序。

  该案移送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面对涉案人员众多、资金流向繁杂、受害群体分散等难点,承办检察官“跳出”纸质卷宗,主动对接第三方审计机构,逐一核对合同金额、私人转账和现金往来、POS机交易流水等,厘清案涉资金去向。同时,联合公安机关逐一核对被害人实际损失,进一步固定虚假股权证书、宣讲记录、投资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完善案件证据链条。

  该院对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全面认定了起诉事实、罪名及情节,依法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抓实“一案双查”,斩断洗钱犯罪通道

  洗钱行为在掩饰上游犯罪所得、助长犯罪的同时,还会造成资金流动无规律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

  为破解洗钱犯罪发现难的问题,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在办理7类上游犯罪案件,特别是常见的毒品、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时,运用反洗钱“六必”工作法(即必标、必研、必查、必核、必报、必检),细致审查洗钱上游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种类、财产转化等,发现相关犯罪线索后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对涉案资金账户进行分析、梳理、甄别,围绕资金流转轨迹、洗钱方式、言辞证据等关键证据进行补强,并重点核实上游犯罪帮助行为与洗钱行为之间的界限。完善证据链条后,该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检察监督贯穿办案全流程,形成“初筛-补证-立案-起诉”的打击闭环,有效追诉洗钱犯罪。

  该院在办理一起“零口供”贩卖毒品案件中,引导公安机关从支付宝收款账号关联找出嫌疑人微信好友,从而查实收款事实,结合收款情况开展“一案双查”,发现洗钱线索,随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

  通过“六必”工作法,该院对近年来受理的100余件洗钱犯罪上游案件逐案核查,发现洗钱犯罪线索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3条,以洗钱罪起诉5件5人。2名检察官先后荣获“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第二检察部荣获“恩施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金融犯罪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面临着链条化、隐蔽化、跨域化等挑战,单靠检察机关难以形成有效治理,必须构建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形成打击合力。

  “如何区分民事合同纠纷与金融犯罪的边界?职业背债人的性质是什么,如何进行预防和打击?”在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联合召开的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联席会上,针对常发的金融“黑灰产”领域,与会各单位就如何警惕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行充分讨论,检察机关就刑法规范、司法认定、证据标准提出了专业意见,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近年来,该院加强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常态化协作配合,聚焦破解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信息壁垒、打击合力不足等痛点,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方面凝聚更大合力,不断深化部门协作和行业治理。

  为助力重点领域提高防范意识,该院深入分析近年来办理的金融领域案件,在辖区内多家银行开展金融安全专题讲座,结合真实案例,讲解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洗钱罪等常见金融犯罪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等,帮助金融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形成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业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