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殷钊)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生物多样性安全、土壤安全、水安全和气候安全等多方面。今天,让我们通过多个案例,跟随检察的履职脚步,共同守护生态安全。

2025年3月,孙某与杨某某、颜某某前往某水库下游使用电瓶等工具,非法捕捞鱼35条,渔获物总重量1.29千克。被捕鱼类虽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但捕捞工具为电力捕鱼工具,属于禁用渔具。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2024年3月,谭某某在某乡镇农场采挖兰草36苗。经认定,涉案兰草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谭某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陈某某先后在家周边山上通过架设电网、安装弹簧套等方式捕猎,共猎获野猪4只、鼬獾(俗称土猪)1只、果子狸(俗称白面)2只。陈某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示:野生动植物在自然生态环境链中不可或缺,在促进生物多样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非法捕捞、采挖等行为不仅会破坏生态链,减少生物多样性,更涉嫌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2021年10月至2024年6月,黄某某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某乡镇山林,种植黄连及油菜。经勘测认定,黄某某占用林地9143.7平方米(13.72亩),林种为防护林。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检察官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不得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切勿因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

2025年4月,周某某、陈某某、冉某某购买某乡村集体山林树木。三人雇佣工人砍伐、搬运林木后出售给木材公司。经勘测,涉案被采伐林木的立木蓄积共计370余立方米。三人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检察官提示:森林是“地球之肺”,对维持生态平衡、调解气候变化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乱砍滥伐、盗伐林木,数量较少、情节较轻的将受到责令补种和处以罚款;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