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枫玮)“就想把山路拓宽点方便运肥料,顺手砍了树,哪承想犯法了……”近日,在利川市凉雾乡,黄连种植户杨某面对行政处罚决定,懊悔不已。
此前,为方便黄连种植和农资运输,杨某在未办理任何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来挖掘机拓宽山间小道。随着机械轰鸣,路边胸径逾15厘米的林木接连倒地,原本茂密的树林被硬生生撕开一道缺口。
不久,杨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移送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细致审查,综合考量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相关规定,该案被移送至该院行政检察部门进行行刑反向衔接审查。
检察官核查发现,被毁路段位于生态公益林区内,涉及多名村民承包林地,且这片林地常年享受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对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乃至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即便杨某修路事先征得了部分村民的同意,也不能改变其擅自毁坏国家公益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性质。经鉴定,被毁林木达240株,立木蓄积量达17余立方米。
厘清违法事实及生态公益林受损的严重性后,2025年3月,该院依法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林业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核查,确认无误后,依据《森林法》等规定,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按毁坏林木株数3倍标准,补种720株树木并确保成活,同时处以被毁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
“认罚!我一定把树栽活,弥补过错,以后经营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绿水青山才是咱们长远发展的靠山!”杨某收到处罚决定后表示。
8月7日,检察官重访林地,看见新栽的树苗已扎根成活,沿着修复后的山路错落分布,正慢慢缝合着生态“伤口”。